问题 | 刑事拘留能折抵刑期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关于管制、拘役等刑罚,其期限应自判决执行之日开始计算;若在判决执行之前已先行羁押的情况下,则每羁押一日,均可折抵为相应的刑期一日。此处所指的“羁押”,便涵盖了刑事拘留在内。因此,在最终确定刑罚时,被刑事拘留的时间将被相应地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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