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有没有12天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刑事拘留期限一般的上限设定为37日,其中包含了公安部门进行案件侦查阶段所能够行使的拘留期限(最长时限为30日)以及检察院依法审查并批准逮捕的期间(最长7日期限)。
然而,这并不代表刑事拘留可以被拆分为诸如12日、15日等不同的时间段来实施。在某些特殊情形下,例如需要对案件进行更深入的调查,可能会出现释放嫌疑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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