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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七日后怎么判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在对被拘留者实施拘留之后,若判断需对其进行逮捕,应于三个工作日内提交给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批准。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形之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期限则可延长至四日。针对那些流窜犯罪活动、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其提交审查批准的期限可以进一步延长至30天。人民检察院有权力在接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个工作日之内做出决定。若人民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被拘留者,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检察院。若仍需继续展开侦查工作,且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的,则依法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措施。因此,在刑事拘留七日后,若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被拘留者将面临逮捕并进入相应的逮捕程序;反之,若人民检察院未批准逮捕,被拘留者将获得释放,但前提是必须满足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相关条件。最终的判决结果将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及法院的审理过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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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23:5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