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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卖有毒有害食品罪1万5判几年
分类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针对涉嫌从事销售有毒或有害食品活动,且其涉案金额已达人民币15,000元之多的情况,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这类违法行为一般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罚金的严厉处罚。
鉴于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罪行对于广大民众的身体健康构成了极为严重的威胁与伤害,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如若在生产以及销售的食品中掺杂、掺假有毒、有害的非食用性原材料,或者明知所售食品掺杂、掺假有毒、有害的非食用性原材料而予以销售者,均应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并处罚款;
若是经查证该类违法行为已经给群众的身体健康带来严重损害乃至造成其他更为恶劣的影响,则将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须依法处以罚金;
而倘若导致人员伤亡等其他极其严重的后果时,则将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罚。
另外,此处需特别指出的是,在实际量刑过程中,法院会充分考虑到被告人的自我认罪态度以及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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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22: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