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入室抢劫着手标准是什么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认定入室抢劫罪的着手这一问题上,通常需要考虑到犯罪嫌疑人已经开始从事那些旨在为他们的抢劫阴谋创造所需环境,以及接近受害者并着手策划具体行动等活动,也就是与直接进入并侵犯被害者合法权益有关的预备工作。
例如,当犯罪嫌疑人非法入侵他人居所,或者开始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恐吓受害者,意图夺取其财产时,便可视为抢劫罪的着手阶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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