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绑架罪可以减刑和假释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值得注意的是,在满足特定条件的前提下,绑架罪的被判者仍有机会获得减刑的机遇;
然而,这类罪犯普遍不能申请得到假释。 就拿绑架罪这一特殊刑法来说,若犯罪分子在服刑期内,严格遵守监规纪律,积极参加教育改造,且确有切实悔过之意,又或是表现出了有功于社会的行为,那么他们便有可能获得减刑的机会。 然而,鉴于绑架罪所涉及的犯罪性质极其恶劣,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性极大,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些罪犯并不符合假释的资格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