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罪怎么不经过法院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故意伤害罪乃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通常而言,其责任人及其刑罚的确定需经由司法程序中的法庭审判予以最终判定。
然而,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未经法庭审理的处理方式亦有可能出现。 例如,若犯罪情节极其微小、造成的社会危害性较小,以至于难以被视为犯罪行径,那么公安机关有权直接对其做出不予立案或撤销案件的决策。 然而,此类情形实属罕见,并且对于何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判断标准有着极高的要求与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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