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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成立抢夺罪的数额是多少
分类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刑事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于抢劫行为涉及的公私财产价值数额在1000元至3000元之间、30,000元至80,000元之间以及200,000元至400,000元之间的,应当分别被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所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及“数额特别巨大”。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各省级行政区划的高级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有权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规定的数额区间内,制定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具体数额标准,并上报至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批。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抢劫罪的数额认定并非绝对固定不变,而是会依据特定地区的相关规定以及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性的判断。
即便抢劫财物的数额尚未达到较大标准,但若存在多次抢劫等其他严重情节的,同样有可能构成抢劫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罪;抢劫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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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1:5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