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期间被判刑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死刑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经历了拘留之後,通常情况下被关押在看守所内等候司法程序的逐步推进。
首先会是由公安部门实施侦查,然后送交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最终,案件将移交给法院进行审判。总的来说,整个过程可以概括为三个主要阶段。当被判定有罪并收到判决书时,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以及有期徒刑的罪犯,公安机关应依照法律规定将其移交至监狱执行刑罚;而对于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及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则需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署执行死刑的命令,下级人民法院在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必须在七日内将罪犯交付执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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