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量刑后多久开庭 |
分类 | 刑事辩护-死刑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案件自检察机关移送至我司之后,我们会在通常情况下于两个月之内对其进行审结并宣告判决。
事实上,法律已经明确规定了,人民法院对于公开审理的刑事案件,应按照审理程序在受理之日起两个月之内进行宣判;然而,如果案件具有特殊性质或复杂程度较高,则宣判时限最多可延长至三个月。 同时,若案件涉及可能被判处死刑之被告,抑或是存在附带民事诉讼,需经我司的上级机构批准,方可延长至三个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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