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十年前的非法放贷罪能追诉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非法放贷罪的追诉时效通常是五年。
在十年前发生的非法放贷行为,如果当时未被察觉,那么一般情况下,超过了追诉时效就不会再对其进行追诉。 然而,这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假如在追诉时效的期限之内,司法机关已经开始立案侦查工作,或者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了控告,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本应当立案却没有立案的,这种情况下,就不受追诉时效期限的限制。 具体而言,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 如果非法放贷行为并未超过追诉时效,并且也符合追诉的条件,那么就依然有可能被追诉。 例如,相关证据依然存在,且能够证明该行为的违法性等。 但如果已经超过了追诉时效,通常就不会再对其进行追诉了,这是为了避免对行为人进行过长时间的追诉,保障法律的公平和合理性。 总之,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确定是否会对非法放贷行为进行追诉。 案情回顾: 小朱十年前存在非法放贷行为,当时未被察觉。如今涉及追诉时效问题。小胡认为已过追诉时效不应追诉,小李则指出若在追诉时效内有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害人控告而应立案未立案的不受追诉时效限制,小朱的行为是否应被追诉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的案件在追诉时效内没有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也没有被害人控告等特殊情况,按照通常规定已过追诉时效不应追诉。 2、若存在追诉时效内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害人控告而应立案未立案的情况,即使过了十年,小朱的非法放贷行为也可能被追诉。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