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立案是不是就没事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不立案并非意指万事大吉,无须担心。
不予立案或许源于现有证据尚未臻于充分,抑或案件之性质及情节尚未足以达到立案之标准。 然而,即便如此,亦不能完全排除在未来若发现有新证据浮现,或者案件情势有所变化时,仍可能再度启动立案程序。 此外,在某些特定情形之下,尽管案件并非构成刑事犯罪所需立案之列,当事人仍可能需负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甚至面临其他行政方面的责罚处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立案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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