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立案了能撤案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刑事案件时,是否能够在立案之后撤销此案,需依据具体情境进行考量与判定。
倘若案件涉及到不应再追究刑事责任的特殊情况,例如犯罪已然超过追诉期限、通过特赦令予以豁免刑责、犯罪嫌疑人不幸离世等等,那么在此种情况下,是可以撤销此案的。 然而,若案件事实既明且确,证据亦充足翔实,且犯罪嫌疑人负有应受刑事处罚之责,则通常情况下,此类案件并不会被批准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