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制造假冒产品立案标准是多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制造假冒商品之行为可能涉及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关于此类犯罪的立案标准,通常为销售金额达到了五万元人民币以上。 然而,若销售金额未能达到此数额,但将已售出的金额乘以三倍之后,再加上尚未售出的伪劣产品的货值金额,其总额超过了十五万元人民币,那么同样会被视为符合立案追诉条件。 另外,即使伪劣产品的销售金额不足五万元人民币,但将已售出的金额乘以三倍之后,再加上尚未售出的伪劣产品的货值金额,其总数达到了十五万元人民币以上,亦应予以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六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二)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三)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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