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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黑龙江盗窃罪立案的标准是什么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解答
律师解析:
在黑龙江这片广袤的土地上,对于窃取罪行的确立以及量刑标准,我们一贯遵循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配套法规以及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根据该解释,对于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30000元至100000元以上、300000元至500000元以上的情况,应分别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所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及“数额特别巨大”。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具体的数额标准可能会因为地域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而有所调整,因此,黑龙江地区的具体数额标准还需要结合当地司法实践进行综合考量。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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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9:5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