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私放在押人员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私放在押人员罪”的刑事案件调查和诉讼程序的启动,其核心的立案标准需满足以下要件:
未经合法程序,擅自释放已被拘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犯人,以及对他人进行授意、指使或者强迫,使之释放在押罪犯的行为; 通过对相关法律文件及证明信息进行伪造或篡改,从而导致在押犯人逃脱或者得以获释的行为; 以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其他任何可能出现的情况。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一(九)
私放在押人员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包括在羁押场所和押解途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私自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放走,或者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放走的; 2、伪造、变造有关法律文书、证明材料,以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逃跑或者被释放的; 3、为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故意向其通风报信、提供条件,致使该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的; 4、其他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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