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罪的主体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有关贪污罪的犯案主体主要包含了如下几类人群范畴:
首先是在国家机关中担任公务职责的官员和职员,其次为在国有性质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人民团体等机构中从事职务活动的从业人员,再者为由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任派遣至非国有性质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中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最后还包括那些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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