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是职务犯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与其所属的职务犯罪并非属于同一范畴。
侵占罪的构成要件以行为人的主观故意为依据,即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或其他财产性利益的意图,且这种意图必须是通过将他人委托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在某处的物品或是被掩埋的物品非法据为己有的方式来实现。 侵占罪的本质在于行为人对他人财物的非法占有,这与职务犯罪中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违法活动的性质有着显著区别。 职务犯罪则是指公职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如贪污罪、受贿罪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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