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贿罪的情节严重认定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就贿赂犯罪行为侵害律法秩序和公共道德的严重程度而言,其标定通常包含有如下几类特定情况:贿赂者已多次实施贿赂行为或同时对多名人员行贿;
在此前提下,还因为贿赂行为获取了严重不当的利益,导致了自身直接经济损失额超过人民币一百万元; 贿赂数额大于等于人民币五十万元直至一百万元之间,且同时具备解释指出的第七条第二款所列明的第一至第五项特定情形之一; 为实施非法犯罪活动而进行贿赂的行为; 对应的行贿对象为至少三位及以上的相关人士; 将未合法获取的所得用来作为贿赂资金等状况。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犯行贿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行贿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 (二)行贿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三)其他严重的情节。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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