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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退贿是不是算行贿罪
分类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一般情况下,退还原获行贿款项并不构成行贿犯罪,但需要具备一些特定要素。
行贿罪,根据刑法第389条规定,它是指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而向国家工作人员交付任何形式财产的行为。
如果在行贿行为已经实施之后,相关人员选择自动返还行贿的账款或实物,这可能对他们的行为性质产生影响。
假设行贿者在受到国家机关的追究调查之前,即检察机关已对其行贿行为展开立案、侦查阶段之前,主动地将所获贿赂款物还予他人,若是并无追求不正当经济利益的预期需求,或是并未真正取得不合法的利益,那么这样的情形往往不会被判定为行贿罪。
然而遗憾的是,如果行贿者是因为收到受贿者的强制要求,不得以而为之的行贿行为,并且实际上并未获取到不合法的利益,那么即便行贿者后来选择归还钱款,也不能否认其行为可能构成行贿罪。
但如果在已经取得了不正当利益之后再进行退款补救行为,或者在被追究责任后,为了减轻法庭裁决罪过而采取退款措施,这种做法通常仍然会被视作明显的行贿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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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17:5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