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公司资金罪怎么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对挪用公司资产罪这一行为进行裁定时,其主要评判依据包括如下几个关键要素:
第一点,需要探究该行为人是否在工作职责上,通过职务之便,未经合法审批程序,擅自将公司的资金挪作私用或从事借贷交易等事宜; 其次,需重点关注挪用资金的具体额度与实际用途。 若金额规模较大且在三个多月内仍未能归还,或是虽然未超出该时段,但每次挪用多半用于营利性质的商业活动或者从事非法行为者,可能会构成挪用公司资金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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