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普通合伙企业中职务侵占罪如何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普通合伙企业内职务侵占罪的判定标准,关键在于行为主体构建其在企业中所担任职务的便利条件,从事非经合法途径化为自身所有的本企业财产的行动。
例如,未经授权擅自挪动业务企业的资金供自己或他人使用,或者未经许可以虚假的开支申报单、虚构的花费发票等手段侵吞公司资产。 此类非法占有企业财产的数额庞大时,便会被视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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