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可不可以协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强奸罪属于性质恶劣的刑事犯罪之列,其严重性不容协商。
由于此种行为已经对他人的人身权益造成了极大的侵害,故根本无法通过双方的协商予以解决。 一旦被判定为强奸罪行,便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展开调查、提起诉讼以及进行公正的审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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