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多少年之后不会起诉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类型的犯罪案件,如果在经过二十年之后仍被认为有必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话,就需要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批准。因此,对于强奸罪(一般情况下,最高可处以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来说,从理论上来讲并没有固定的追诉期限限制。但是,如果二十年后仍然需要追诉的话,那么就必须要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审查批准才可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