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可能和哪些罪名有关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强奸罪的基本要素如下所示:
首先,其侵犯的是针对妇女人性的不可侵犯之权益(亦称之为贞操权),换言之,即是妇女依据自我意愿自主选择正当性行为的权力。 其次,作为该罪行的实施对象,覆盖了全体女性群体。 再次,从客观角度来看,强奸罪需要具备暴力、恐吓或其他类似方式的运用,使得女性陷入无法反抗、不敢反抗、甚至不知道如何反抗的境地,或是利用女性处于无知、无助的状态,趁机进行性侵。 此外,本罪的实施者是特定人群,即年龄达到十四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性个体,然而,在共同犯罪的情况下,如果有妇女教唆或协助男性对其他女性实施强奸行为,则应视为强奸罪的共犯处理。 最后,从主观层面来看,本罪的行为人必须是故意为之,并怀揣着奸淫的意图。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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