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十年前的强奸罪能告成功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司法领域的相关规章制度,在处理牵涉刑事犯罪案件的审判阶段时,其追诉时效的明确界定应当参照法定最高刑罚加以考量与评估。针对强奸罪这一特殊类型的违法行为而言,鉴于其所适用的法定最高刑罚为死刑,依据相关法律条文,经受长达二十年之久的时光流转后,此类犯罪行为即可被视为已超出法定追诉时效,进而无需再采取任何进一步的追诉措施。换言之,这就意味着,针对这类强奸罪行的诉讼程序,唯有在尚未逾越上述二十年的时间界限之内启动,方能确保其正当性与合法性。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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