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哺乳期取保候审如何限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哺乳期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所受到的各种限制,我们需充分关注各项关键因素并做出合理评估。
通常而言,若犯罪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极低以及不会对后续侦查、起诉及裁判工作造成阻碍,并且结合哺乳期女性需要兼顾和照顾婴儿这一独特实际需求,我们将会考虑给予其取保候审待遇。 然而,若是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情节无比严重且有可能中断或破坏诉讼程序正常运行,那么给予取保候审的可能性将变得相对有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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