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需要什么特殊条件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需求具备三个重要因素:其一为犯罪行为的轻微程度,可能会对其施以管制、拘役或是独立使用附加刑法;
其次,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若采用取保候审措施将不会引发重大社会风险; 最后,若是有严重疾病无法正常生活,或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采取取保候审亦不会带来社会安全隐患。 备受关注的另一点是,如果羁押期限已到且案件尚未审结完毕时,也需使用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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