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委托代理权限有哪些内容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受托律师的权限主要涵盖以下几个重点领域:
首先,他们被赋予了为其委托人向公安机关、检察院以及法院全面介绍并深入探讨案件相关信息的权力; 并且,可以代表委托人向上述机构提出个人意见与建议。 其次,律师有权代理委托人参与申请变更取保候审等强制性法律措施的程序。 此外,他们还可以代表委托人针对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委托人诉讼权益及人身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诉或控告。 最后,在得到委托人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律师有权查阅、摘录、复制与本案相关的所有案卷资料等重要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诉讼代理人介入刑事诉讼的时间】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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