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7天内公安主动取保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拘留的第七个工作日之内,公安机关具有对犯罪嫌疑人员自行进行取保候审的可能性。
而取保候审实际上属于一项刑事司法强制手段,公安机关将会依据案件的实际状况以及相关因素进行全面深入的评估和权衡。 假设案件情节相对轻微,犯罪嫌疑人很可能会被判定为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 或者若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其生活无法自主料理,甚至孕妇或正在哺育自身婴儿的妇女,这些情况下取保候审将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的风险; 又或是在羁押期限已经届满,但是案件并未审理完毕,同时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可能会主动做出取保候审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