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黄金三十七天取保候审会怎么样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拘留后续的三十七天关键期限(黄金期)内获取保释候审地位,若此举成功实行,该涉案者将暂时摆脱牢狱之灾,静待今后司法程序的进一步推进。
在此期间,涉案者必须严格恪守相应规定,例如未经主管机构许可,不得擅自逃离所居住地行政区域; 不论住处、职业或联络方式产生何种变化,均需于二十四小时内无误地上报给负责执行监督的有关机构; 此外,在接获传唤时,务必要准时出庭应诉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