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开庭后怎么通知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后法庭审理的通知方式往往需要考虑到具体案情及法院的工作流程等多个层面因素。
总的来讲,法院通常会采用书面形式向被告人和其律师发送传票,告知他们开庭的确切日期、时间以及相关的详细信息。 传票会被派送到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内所注册登记的住址或长期居留的地方。 然而,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法院或许会采取电话等其他途径进行通知,但这仅仅是作为补充手段,最后仍然要以书面传票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开庭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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