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去哪办理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的办理通常应由涉嫌犯罪的当事人、被告人提交给其被羁押的相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进行申请。
倘若涉案具体为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的案件,则应当向该公安机关正式提出申请文件; 若案件由检察机关自行展开调查工作,则该申请人可以向相应的检察院提交申请材料; 而如果案件已经进入了审判阶段,那么申请人便应向法院提交申请请求。 在提交取保候审申请时,务必附上详细的说明书及充足的理由以辅助申请。 对于接收到申请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后,办案部门有责任在七个工作日内对此类申请做出明确的同意与否回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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