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批准取保候审的条件都有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制度,是我国刑事法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它是指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于那些没有被逮捕或者已经被逮捕但需要改变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了防止他们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依法要求他们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并且出具相应的保证书,以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同时也不对他们进行羁押或者暂时解除对他们的羁押。 批准取保候审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其次,如果他们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是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 再次,如果他们患有严重的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孕妇或者正在哺乳期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同样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 最后,如果羁押期限已经届满,而案件还没有得到妥善处理,那么就需要采取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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