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后怎么还通知人保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通常采取人保与财保两种形式进行执行。
在特定情形下,最初的实施措施可能设定为财保制度,但随后可能会因案件实际状况的需求及司法机关的全面考虑而变更或追加人保措施。 例如,若取保候审人员的财产状况出现异动,以致原先的财保无法对其履行相关法规的行为提供充分的保障,或者司法机关认定人保方式可以更为有效地监管被取保候审人员的行动,此时便有可能通知当事人选择人保作为替代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
【保证人的义务及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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