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外省刑拘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涉案人员在异地遭受刑事拘留,理论上仍具有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与可能性,然而这同样需要遵守特定之条件限制。
取保候审制度,系指在涉及刑事案件的诉讼过程中,公安部门、人民检察机构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权力机关对于尚未遭逮捕者或已被捕并需变更强制措施的嫌犯、被告,为了防止其逃逸调查、起诉及审判程序,责令其提出担保人人选或缴纳保证金,同时开具保证书以确保随时传唤即刻到位,从而不对其实施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状态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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