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案了还能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个案立案之后,其实存在着提请取保候审的可能性。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诉讼法律制度,其实施的条件并非单纯与案件是否已经立案挂钩,而更加注重对于犯罪嫌疑人身负罪责的大小、社会危害性的认知以及个人身体状况的综合考量。 通常来讲,只要案件中涉嫌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或者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通过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险; 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如此情况下,通过实施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 或者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时,尽管案件尚无结论,但依然需要实施取保候审的,都符合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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