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看守所关几天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制度并非要求被取保者必须在看守所服满固定年限才可以释放。
这一概念出现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属于一种强制性的制约措施,主要目的在于让司法机构确保犯罪嫌疑人为保障自身权益而向司法机关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同时签署保证书,以保证他们不会逃避或干扰侦查、起诉以及审判工作,并且能够随时接受传唤,随时到案。 然而在此前提下,涉及的被取保者如若已被羁押于看守所之中,具体的拘留期限将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侦查工作的推进程度等多方面因素来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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