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快逮捕了还能取保候审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法律明文规定,即便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身陷囹圄且遭逮捕之危,只要满足条文中所述任何一项情形,比如可能面临无期徒刑及以上严惩而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隐患,或者在羁押期限即将期满之际、案件尚待处理且有必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仍有权决定对其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因此,即使面临逮捕之虞,依然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但具体能否适用取保候审,还需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与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谨的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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