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偷渡期间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第六十七条明文规定,当满足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力适用附加刑等情形;以及可能适用于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并不致引发社会层面重大风险的状况时,便可进行取保候审。具体来说,如盗窃行为可能构成犯罪,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物理上具备上述取保候审的某项条件,比如所涉及的刑罚后果对其并不严重且不会滋生新的社会风险;或者存在其他法定条件可循的话,那么在实施侵犯他人财产过程中,他们是可以依法提出取保候审请求的。然而,最终的审核权依旧归属法院、检院及公安部门,这三者会依据实际发展的案件情况和遵循主权国家的法律法规来决定是否批复取保候审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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