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轻伤自首能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满足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而采取取保候审并不至于引发社会风险者;以及身患残疾或长期病患者、生活无法自理的犯罪嫌疑人等各类特殊人群。对于轻伤案件而言,通常情况下可能仅被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以下的刑罚,除非存在其他加重情节,从而使其面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能性增加。若犯罪嫌疑人能够主动投案自首,这无疑将被视为对犯罪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及自身悔过态度的积极回应,这也可被视为“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一种情形。因此,在理论层面上,倘若犯罪嫌疑人因轻伤自首,同时又符合其他取保候审的相关要求,那么他/她是完全有资格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然而,最终能否获得批准,仍需由司法机构依据个案实际情况与法律法规进行综合考量后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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