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役如何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文规定,若在犯罪嫌疑人、被告者被认定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属刑罚且对社会安全无严重危害性的前提下,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机关批准其取保候审。值得注意的是,拘役作为一种法定刑罚方式,同样适用于上述条件并允许进行取保候审的申请。关于详细的申请程序及条件规范,我们需要遵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同时需结合特定案件实际情况综合分析后才能做出公正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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