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是不是强制手段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制度乃我国刑事司法体系中一项重要的非拘禁性强制手段。它所代表的并非是某种形式的立即惩处,而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刑事诉讼程序的顺畅运行,使得涉嫌犯罪之人或者被告方,在向相关机构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或者找到合适的保证人履行担保责任之后,便能够享受在自由场所静待审判之权利。之所以采取此举,也是为了防止过度监禁和对人身自由权的侵犯,与此同时,也确保了被告人能够如期出现在法庭之上接受应有的司法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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