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拘留有必要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行政拘留作为一项主要惩治轻微违法行为的法律措施,其处遇时间相对短暂,通常不会超过15个自然日。相较于刑事拘留而言,行政拘留所涉及的违法行为性质较为轻微,故而在绝大部分情况下,并不需要采取取保候审这一刑事诉讼程序中常见的强制性手段。取保候审的实施,旨在保证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能够随时接受司法机关的传唤和讯问,适用于那些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但具备取保条件的案件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提供了关于取保候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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