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可以随便办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之中,取保候审并非是可以任意进行的事项,而是有着严格的规定和限制条件。作为一项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性手段,其主要适用于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甚至于单独适用的附加刑,以及可能会被判决达到有期徒刑以上的犯罪嫌疑人;同时,若该类嫌疑人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也不会对整个社会造成无法挽回的危害的话,那么同样也适合采用取保候审这一举措。然而,具体能否实施取保候审,则需要根据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是人民法院对于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与判断,并且还需向相关部门提交保证人的资料或者缴纳相应的保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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