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可以提前几年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国现行法律体系中,缓刑制度和取保候审皆属于两种不同类型的刑事司法程序中的强制性手段,这两者间并无直接关联性,亦无法形成所谓“预提式取保候审”之概念。缓刑是针对满足特定条件的罪犯而采取的,即在刑罚实际执行之前予以暂时停止,但须在一段事先设定好的考验期间进行社区监管的做法。相较而言,取保候审则是在审判程序正式开始以前,对于涉嫌犯罪的被告人或被告人采取的一种非拘禁性的强制措施,其主要适用于那些可能被判处相对较轻刑罚且不会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的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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