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决后可以取保候审幺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第六十七条明确指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在特殊情况之下可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涉嫌罪名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其次,若其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且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之后不会对社会造成任何危害的; 再者,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并且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之后也不会对社会造成任何危害的; 最后,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羁押期限已经届满,而相关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因此,若在法院作出最终判决之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符合上述任一种情况,同时又满足了取保候审的其他法定条件,那么他们便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而法院则需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批准该项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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