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给取保候审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有关规定,不予批准采取保释待审措施所涉及的情况主要包含但不仅局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惩罚,同时在采取保释待审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社会公共安全风险。 其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法满足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主行动、已经怀孕或者正在喂养自己的孩子等特殊情况,或者虽然可以满足这些情况,然而采取保释待审仍然可能带来社会公共安全风险。 再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可能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不得采取保释待审的情况,例如可能对侦查、审判以及执行刑罚等环节造成阻碍等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能达到上述条件,那么他们可能无法获得保释待审的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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