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开庭不到后果严重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倘若被告方在未取得相关授权的前提下未能出席庭审,则有可能被视为严重违背了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在此种情形之下,法院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撤销原有的取保候审措施,并可能在情节较为恶劣的情况下,决定对被告方的处罚进行适度加重。这样的处理结果无疑将对整起案件的审理产生重大影响,同时也可能导致被告方所缴纳的保证金被依法没收。更为严重的是,在某些极端情况下,司法机构甚至有权对被告方采取逮捕等强制性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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