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续保交保证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取保候审期间,若需续保,通常状况下,无需再度交纳保证金。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取保候审的途径可选择由他人担保或是交纳保证金等方式,但并无条文明确规定续保时须重设保证金标准。只要原有的保证金尚未被追回,且在取保候审期限内,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恪守法规,并无任何违法行为,便可不予追加支付。 然而,对于是否需要延续取保候审、续保所需满足的法定条件等问题,则应根据办案机关对案件实际情况的判断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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